坚持放管结合 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27.12.2016  18:10

  今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坚持“”“”结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进一步优化改进服务,着力构建“全系统权责清晰、全环节运行规范、全流程优化审批、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监督管理”的国土资源权力运行和监管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深入推进“两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权力动态目录数据库,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成国土资源部取消、下放和调整审批事项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所设审批事项调整的衔接配合工作;做好厅本级权力清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暂予保留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按照省编委办要求,会同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对省、市、县权力清单进行了纵向和横向的比对,配合省编委办制定了权力清单比对规范操作手册,研究提出省、市、县权力清单比对规范意见,调整完善了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模板,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的深化完善意见建议进行审核确认,向省编委办研究提出协调衔接的意见。照权力清单再精简要求,研究提出了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材料。切实做好责任清单深化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列入责任清单,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等具体工作事项的清理规范任务,按照“双随机”监管的要求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格式化和规范化建设

  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综合监管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格式化和规范化建设意见的落实。拟定了首批纳入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的权力事项,提出了相应标准化模板及范例;确定杭州市等14个市、县(市、区)为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事项规范化建设联系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会同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42项权力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应的文书格式,明确具体办理要求。

继续推进国土资源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督促试点地区严格完成2015年检查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12月中旬省厅在杭州组织召开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试点单位案卷评查会,对前期委托下放的22个试点地区的审批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通过检查,掌握各试点单位承接省政府委托下放土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客观评价实施绩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建立新申请省政府委托下放审批事项试点单位承接能力综合评估机制,组织相关处室对新申请委托下放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的10个市县承接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

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明确“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浙土资发〔2016〕29号),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指导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具体实施工作。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修改完善了14项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实行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对重大案件查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共性权力事项,以及相关重大审批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权力事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增强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防止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