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副局长耿树伟在讲话中要求:一要全面学习《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发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企业档案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轨迹,记录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资源和无形资产,更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和企业站在依法治档、推动企业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二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计划,制定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做到每季度有部署,每月有考核,每日有落实。要求各企业成立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小组,领导牵头,全员参加,确保工作落实。各企业(总部)还应开展上级企业对下属企业的《保管期限表》审批工作,要确保审批目标做到全覆盖。三要在实施过程中要准确把握重点,立足企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强调档案信息全面覆盖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达到档案信息与企业活动相对称。四要通过集中指导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拓展指导范围、树立示范样板等措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所辖区域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的指导并切实做好审查备案工作,这项工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 会上档案资源建设指导处对《规定》逐条进行了解读,并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开滦集团和华药集团两个样板企业的代表就编制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所遇到的问题作了发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