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

11.02.2015  12:24

  近日,武义县发改局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通知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等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今后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这是全县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今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仅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外部性”方面进行核准;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再干预企业投资自主权,不再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武义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