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报:走与企业合作之路 ——二论推进高校创业学院建设

24.12.2015  16:03

 

 

这些年,我们在推进职业教育,培养职业人才时常说,职业技能人才光靠学校培养不出来,一定要和企业合作。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要求更高,仅靠学校更不行,一定要与企业、与用人单位合作。建立建设创业学院必须走与企业、与用人单位共用共享的路,各个高校一开始就应该强调这一点。

 

关键是要找志同道合的企业和用人单位。合作干大事,志同道合很重要。学校要找与自己有共同教育理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企业,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发展方向应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基本一致。当然,企业还应该有一定的实力,不仅能帮学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最好还能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

 

寻找这样的合作伙伴不容易,但我们应努力在这方面下功夫。现在高校与不少企业在合作,但志同道合者数量不多。寻找到志同道合的企业或用人单位进行合作,这是建立建设创业学院的重要基础。看一个创业学院有没有发展前景,实际上要看它的合作伙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光靠高校自身不行,自拉自唱很难培养出创新创业人才。

 

与企业及用人单位合作,不能仅仅拘泥于建设经费,而应该聚焦在高质量的育人上,力求全方位开展合作,促使企业及用人单位与学校一起成为紧密联系乃至浑然一体的育人共同体。

 

大家一起分析需求,需求是前提,光学校分析不行,要和企业一起分析;一起确定培养目标,企业知道什么样的人适用,什么样的人能从事创新创业;一起制定培养方案,一起开展培养工作,包括定课程、定教材、组织师资、指导教学、开展实习实训,帮助学生学习创新创业;一起进行评估评价,一起分享举办创业学院的辛酸和成果。

 

全方位、全过程地共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学校与企业及用人单位合作得越紧密,越充分发挥两方面的优势,创业学院的基础就越扎实,成功的几率就会越大。

 

 

浙江教育报》12月14日1版   http://www.zjjyb.cn/jyb/yaowen/12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