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任性”买俩枪,商贩“执拗”不退款——工商调解获“点赞”

17.03.2015  21:02


  家住昆阳的陈女士在近日下班回家时,发现自家9岁的儿子正在客厅里用玩具手枪打毛绒玩具熊。陈女士纳闷了,最近家里都没人给儿子买玩具,这玩具手枪是哪里来的呢?她再仔细一看,发现儿子手上一把玩具手枪,身后还有一把冲锋枪,而且这两把玩具枪都可以射出红色软软的“小子弹”,这可把陈女士吓坏了。她夺过儿子手中的玩具枪,询问两把枪从哪里来。陈女士的儿子一开始支支吾吾不肯回答,后来看妈妈真的生气了才说出这两把枪是他自己偷偷花了150元从学校对面的小卖部买的,这些钱是前几天爷爷奶奶给他的。

  陈女士觉得这两把玩具枪的造型和真枪很相似,还能射出子弹,虽然射程不算远,威力也不大,但是给这么小的孩子玩还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且还容易造成孩子的暴力倾向,就带着儿子和玩具枪去找小卖部退货。小卖部的老板却说这两把枪是小孩子自愿购买的,而且也不存在危险性,坚持不肯退货。双方争执不下,陈女士只好拨打12315求助。  

  平阳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该投诉后陪同陈女士一起来到某小学对面的小卖部。小卖部的老板坚持认为该玩具枪不是仿真枪,不具有危险性,可以正常售卖。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玩具枪,证实确实不属于仿真枪。但由于小孩子的辨识能力和消费意识尚未成熟,店家私自出售这种价格的玩具给未满十岁的小孩子也是不合适的。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小卖部同意陈女士退掉那把价格为90元的冲锋枪,陈女士也同意留下那把价格为60元的小手枪。陈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平阳县工商局郑重提醒各位家长,不要给未成年人购买、使用仿真枪或有杀伤力的玩具枪,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有关仿真枪及其他危险玩具危害的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消费习惯,如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等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