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一加再加,对“强买强卖”说不

30.10.2014  17:55


  销售人员所说的“最终价格”,却还需6500元的上牌费,又因计算失误加补万元购置税和月还款额,价格一加再加,消费者如何接受?日前,文成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强买强卖”汽车销售纠纷案。

  2014年10月,陈女士在文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贷款购买一辆丰田卡罗拉。经汽车销售人员计算后,陈女士支付最终5.41万元的首付及其他费用,交易完成。但在上牌照时,销售人员称忘记将保险费用计算在内,需另加6500元,否则无法上牌照。陈女士表示若是事前说明最终费用为6.06万元便不会选择购买该车,坚持退车。但该公司不同意退车,也不按照原先的交易给予上牌照,无奈,陈女士便投诉至12315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文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解。经调解,陈女士愿意加补4500元费用,该公司同意给予上牌照。岂料再生枝节,在重新计算过程中,销售人员又发现购置税和月还款额两处计算失误,陈女士还需加补万余元费用。最终费用与交易金额相差甚远,陈女士坚决要求退车或按原协议价格交易。而该汽车销售公司则认为虽然最终费用计算失误,但分列的价格都已明码标价在预算单上,因此既不接受退车,也不愿意承担空缺的费用,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文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消保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对投诉双方进行分头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汽车销售公司同意无条件退车,将5.41万元全额退还陈女士。目前,该车正在办理退税退保等退车手续,如发生额外费用,是由该汽车销售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