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破解文保难题

25.12.2015  13:14

  12月22日,《中国文化报》以《昔日城隍庙 今朝出租房》为题,报道了山东济南督城隍庙因各种原因导致破败不堪的现状。据报道,督城隍庙早在1979年即被列入济南市首批文物保护单位,后由于拆迁移交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昔日的“市宝”沦为如今的出租房,且因缺乏修缮而日渐衰败。在惋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反思:屡屡出现的破坏文物现象,根源在何处?

  济南督城隍庙本属文保单位,理应得到妥善保护。无论是修复后开辟成文化景点,还是作为民俗展馆,都会对展示当地历史文化风貌起到重要作用。这方面,济南相关部门一定了然于胸,但为何迟迟没有动作?报道中提及,是由于迁出住户的工作不大顺利,所以耽搁下来。

  近年来,与“拆迁”“文保”相关联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由于涉及产权及迁出居民的后续安置,一些地方部门对类似问题感到十分头疼。迁出原住民,就面临安置房、补偿金甚至社会稳定问题;不迁,则文保部门没法开展测量修复工作;让文物使用人负责修缮,很多单位或个人又没有这个能力。加之根据目前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文物部门有文物修复资金,却没有因文物修复、拆迁而导致的安置费用。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不敢碰”,原住民“不会碰”,文保部门“碰不起”,三种因素叠加、恶性循环,造成了部分文物因得不到及时维修而濒危的窘态。

  笔者认为,破解上述文保难题,亟须强化法治思维,以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机制来确保文物安全。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对文物保护法的认知。其次要严格执法,强化文保执法力量,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第三要多部门联动,通过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的形式互通信息,保证文保工作不因部门利益而遭推诿、扯皮。同时,各地也应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文物保护条例,促进对文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