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为保障 以平台为支撑

09.03.2016  18:34
 贵州省坚持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制度为保障,以平台为支撑,以应用为目的,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共享,积极探索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以制度为保障,增强信息聚集强制力。2012年,贵州省建立涵盖54个部门的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先后出台了《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的职责、数据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了“三聚”。一是聚共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使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达成了向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平台聚集信息的共识。二是聚标准。通过制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明确了49个部门408项应当提供的信用信息指标标准,实现信用信息规范化管理。三是聚数据。利用“云上贵州”大数据平台上的“工商云”,整合个人、企业、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实现信用信息大聚集。目前,已聚集35个部门企业信用信息3747万余条。
  以平台为支撑,构建互联互通格局。贵州省在完善行业和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基础上,结合安顺市试点经验和全省政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升级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解决行业和地方之间“信息孤岛”问题。一是横向联通。通过出台政策、调控专项资金,打通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全省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壁垒,形成全省信用信息“一张网”。目前,有41个省级成员单位实现互联共享。二是纵向贯通。通过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增加市、县与全省统一平台信息共享交换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目前,已实现省级部门与10个市级单位、122个县级单位互联互通。三是线上线下共通。贵州省规划布局了集“政务、事务、商务”合一的线上线下平台—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网上办事大厅),依托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打造线上“一张网”、线下“一个厅”,线上线下互动审批,实现“一扇门办全部事,一张网办全省事”。同时,创新将审批单位内部审批和监管职责分离,把审批单位前端审批资源“整建制”转移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参与单位监管,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大厅音视频系统对政务服务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把权力装进“数据铁笼”,使审批效率提升、监管精准到位。
  以应用为目的,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为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并引入第三方征信服务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广泛应用。一是用于政府决策。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平台,调度分析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状况和信用风险,精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二是用于协同监管。该省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招标投标、奖励扶持等活动中,要核查企业信用信息,按照企业失信行为等级,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三是用于市场交易。运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信用参考,同时引进第三方社会征信服务机构,开展信用市场化服务,强化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如贵阳市一家征信服务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采集企业公开信息,对企业信用状况作出分析评价,为工程建设、银行贷款、招投标、公司上市、商务往来等领域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