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9亿“网赌”案昨在温州一审开庭

23.07.2015  11:45
被告人辩称系合法经营   昨天,Game456特大网络赌博案一审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温州男子杨某等22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
  据悉,该案原于2014年12月8日开庭审理(本网曾作报道),但因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转入庭前会议程序。
  昨天,为方便审理,法庭安排杨某等5名主要被告人到现场,庄某等11名被告人在温州市看守所内通过视频接受网络远程审理,另外6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到庭参与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被告人杨某和他人在杭州市创立浙江凯联科技有限公司,经营456游戏平台(www.game456.com)。玩家在456游戏平台注册账号后,可以用人民币通过网银充值、神州行充值、向网站外“银子商”购买等方式取得该平台所发行的虚拟币“银子”(后改称为“欢乐豆”),然后以虚拟币为筹码,与其他玩家在该平台上以“梭哈”、“牛牛”、“欢乐至尊”、“德州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赌博完毕后,玩家又可以将所持有的虚拟币再出售给“银子商”兑换成人民币。“银子商”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虚拟币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
  456游戏平台设置了直接赠送和游戏中间逃跑(已经押注的虚拟币归对方玩家)两种虚拟币转移功能,供玩家和“银子商”之间、“银子商”相互之间实现不同账号间虚拟币的转移,并在赠送功能中扣取所转移虚拟币数量的2%作为“税收”。经查,截至2013年10月14日,456游戏平台注册账号达2437万个;2010年8月19日至2013年9月24日期间,玩家向456游戏平台共充值人民币4.9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等22名被告人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提出异议,并当庭翻供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他辩称:“银子商”和玩家间出售、兑换的行为不是公司行为,网站不支持玩家向网站外的“银子商”购买虚拟币,也不支持银子用于赌博,网站网页公告栏上有告示,“如发现私下交易行为将采取封号、报警”。其次,游戏平台中设置的游戏中间逃跑(已经押注的虚拟币归对方玩家)是正常的游戏规则,不是专门为交易所设置。再次,公司为正规合法经营,有文化部批准的发行虚拟货币许可证。
  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