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助弱者反家暴

19.07.2016  20:05

   

    7月14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下各法庭依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向70多岁的陈老太夫妇送达了该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住仙居县下各镇黄梁陈村的陈老太夫妇育有一儿两女,平时与儿子陈某生活在一起。陈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变得越来越骄纵,一言不合就冲父母发脾气,甚至拳打脚踢,经村干部调解多次后仍不知悔改。今年5月,因为修造卫生间的事,双方又发生争吵,陈老太被儿子打得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心灰意冷的夫妇俩报了警,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儿子陈某实施家庭暴力。

    该院在接受申请后,立即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村委会、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确认陈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属实,并在72小时内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送达申请人陈老太夫妇、被申请人陈某及其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

    “这条法律挺好的,有了这份保护令我们就像有了护身符,再也不怕被儿子打了。”陈老太拿到裁定书后欣慰地说。

    图①:法官与村干部到陈老太家了解情况。

    图②:法官向当地派出所核实具体情况。

    图③:法官向陈老太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

    图④:法官向村干部解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