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行道上的钢板钉绊倒膝盖骨折 怎么索赔?

25.05.2015  12:56

  昨日16:30,何女士来电:5月14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我去钱塘江放生回家路上,路过之江花园小区门口,我在人行道上绊倒了,把我绊倒的是露在外面的一块8厘米左右的钢板钉,我当时浑身发麻发抖,勉强爬了起来,路过的两个老人亲眼看到的,说这些钢板钉太坑人了,他们留了电话,给我做证明人。我让附近的保安帮我打了110,考虑儿子在广州出差,媳妇又带着孩子,忍着疼痛不想去打扰他们。警察来了后,看我的伤势让我给家里人打电话,或者就直接打120。但我身上钱带得不多,怕去医院了钱不够。最后没办法打了电话给儿子,儿媳赶紧叫滨江的朋友过来,送我去浙二滨江医院检查,发现膝盖骨折,手掌红肿,打了石膏,现在休养在家,我能不能向施工负责单位讨个说法。

  85100000热线吕佳蓉:何女士住在三墩。5月12日她买了一只甲鱼,本想烧来吃,又动了恻隐之心,想起9年前在钱塘江边放生的一次经历,决定把甲鱼拿去放生。

  “我走进一个工地,旁边就是钱塘江,我想离岸近一点,可以看到甲鱼扑腾进水的样子,有个工人看到我,说快走,这里危险,我就随手把甲鱼扔水里了。”何女士说,“离开工地,我打算坐车回家,走到了一条路的人行道上,另一边人行道正在施工,第一次来这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路。

  高新派出所回复:确实有这个事情,5月14日下午之江公寓附近的人行道上有人摔倒。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回复:如果是建设中的道路,可以找道路建设方索赔。如果是已经建成的道路,可以找道路管理方进行索赔,从索赔证据的收集角度上说,最好能提供110报警记录、事发地照片、现场监控录像(如果有)、第三人的证言、医院的诊疗记录和费用清单等,也就是要证明伤害事实的发生、原因以及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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