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03.01.2020  17:5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9〕29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以查促管,关口前移,我厅拟于近期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的行为主体,重点对开展活动较多和申报事项通过率较低的单位,以及2018年1月-12月期间向科技部提交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申请的我省法人单位(见附件1)进行检查。

二、有关要求

1、单位自查。各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根据科技部检查内容(见附件2)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3)形成自查报告,属我省法人单位参与其它省市的获批项目,在“工作报告”后备注“参与项目”。各单位将汇总收集的纸质和电子材料于1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其中纸质材料需盖公章后邮寄,电子材料(含公章)转换成PDF并命名为“单位+项目审批号”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以获批项目为单位,准备好完备的台账资料(包括全部申请材料、获批批件、相关临床数据材料、相关管理制度等)。

2、实地检查。省科技厅将在单位自查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于1月10日—1月17日对部分单位开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翻阅台账、专家质询等形式。

三、其它事项

1. 请各有关省级单位、市科技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人类遗传资源检查工作,对归口管理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核实。

2. 自查过程中,如发现未经申报或未取得批准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相关活动,以及未按照批准内容和范围开展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实施,并在自查报告中如实反映。

联系人:社发处叶琳,联系电话0571-87056405,省生物中心邱晓力,联系电话0571-56832507。

邮寄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1102室,姚赛苗收,联系电话0571-568353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8 年浙江省人类遗传资源申请单位清单

附件:2.《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3.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