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

26.03.2018  19:00

  本网讯  3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在杭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至3月31日上午在杭州召开。会议研究了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报批法规、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我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有关办法的修订工作,会议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报批法规、《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和报告按程序提交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监督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等三个工作方案、2018年省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方案、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调研课题实施方案、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和专题讲座计划草案。会议要求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秘办会议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