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精神传达学习会

13.01.2020  10:40

  本网讯 1月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召开传达学习会,向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的精神,对全省各级人大及时学习贯彻交流会精神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交流会精神。

  经中央批准,2019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交流会。这是继2018年9月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之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二年召开学习交流会。

  梁黎明指出,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交流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浙江实践的特点和优势。一是要抓紧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重点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相关精神和要求及时落实到各级人代会会议中去,落实到人大及代表工作具体实践中去。二是要抓实代表工作这项基础性工程,在人大及常委会工作全局中系统谋划代表工作,推动人大各方面履职行权“+代表”,努力形成各方齐抓代表工作的大格局。三是要抓好代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组织代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要抓牢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健全“双联系”机制,围绕“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四大建设”等开展各级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面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特别是街道乡镇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宋建勋、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国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臧平,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党组书记、联系代表工作的负责人及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