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子女就学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15.11.2016  01:34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科学规划布局。海盐县把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县财政按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划拨公用经费。近年来,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逐年递增,财政预算支出内教育支出(投入)累计40.4亿元,从2011年的5.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1亿元,增长91.4%;教育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五年维持在30%左右。该县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要求,统筹做好城镇和农村学校的改扩建工作,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减轻现有学校压力,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提供足够学位,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学。目前,在武原街道,向阳小学北校区正在建设,行知小学正在异地建造,估计一年半后可以建成使用;在百步镇,横港小学正异地新建学校,预计两年可以建成使用;在西塘桥街道,西塘桥小学正在原地改建,预计一年后可以改建完成使用。

二是均衡配置资源,统筹管理教师。在资源配置,实行三个同步,即坚持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与学校标准化建设同步,学校标准化建设与教育装备建设同步,各类基础教育推进同步。目前,该县教育装备已实现“三个普及”与“三个100%”,即普及师师通、班班通和标配多媒体;100%的在职教师实现网络化办公管理、100%学校的理科教学仪器全部按省一类标准配备、100%的班级实现多媒体或交互式电子白板进教室。该县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按初中1:13.5,小学1:19的标准额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并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创新开展竞聘型、商调型、指令性轮岗交流办法。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实施统一管理,中层轮岗交流,提拔城镇学校青年骨干到农村学校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16年该县义务教育有专任教师2442人,交流轮岗178人,其中带编制交流121人(干部调动未计入),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占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4%。今年,公开选拔中小学副校级领导4名,提拔任用校级干部2名,中层干部14名。

三是完善学籍管理,享受同等教育。该县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学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登记工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入学、转学和升学等学籍变更上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的同等待遇,全部免除借读费和教辅课本费,同等条件享受营养餐等。且在该县有三年初中学习经历,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范围内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三年及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均可参加该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并与其他在校学生同等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据统计,2015年免除学杂费学生68936人,金额为738.67万元,实施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惠及学生68936人,金额达2088.69万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3901人,涉及金额176.61万元,全年累计共投入3094.46万元资金用于扶贫助学,比2014年增长11.3%。

四是扶持民办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县财政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扶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该县制定了《海盐县民办中小学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民办学校发放各类补奖资金,包括学校招生补助、设备购置补助、基本建设补助、校园安保补助、队伍奖励、升等创优考核奖励、特色(试点)项目奖励、人才培养奖励等共8项类别。学校所得的补助经费优先用于教师工资、缴纳教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教师培训、改善办学条件等;奖励资金除各级各类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先进教师等奖励给个人外,主要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鼓励教育改革创新等。2015年,该县补助奖励广丰学校达37万多元。近年来,该县还加强了对广丰学校教育教学、财务收费和安全工作等方面的管理,畅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的交流渠道,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制度,实行资源共享,推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广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2015年至今,有1位公办学校教师一直在广丰学校任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