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浙江湖州:每年安排1500亩土地建小微企业园

05.02.2018  18:04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出台《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十条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特色产业项目小微园、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项目小微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80个以上,新建(改扩建)标准厂房600万平方米,推动1000家以上入园企业扩大规模,更加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湖州市要求,科学编制小微园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和选址,重点发展符合“中国制造2025”七大产业的项目,鼓励采用“园中园”模式与工业园区、工业特色小镇融合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园高标准建设。

  为保障小微企业园用地需求,湖州每年将安排存量和新增土地1500亩以上用于小微园建设。同时,为提高用地效益,湖州将对利用低效用地、拆改土地建设小微园的,涉及周边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行整体开发;对工业企业经依法批准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的,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标准厂房的,容积率部分提高,不再增收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后,建设厂房面积高于原土地出让时确定的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地价款。

  湖州市明确,以制造业为主的小微园,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达到1.5以上;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小微园,建筑面积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应达到2.0以上,鼓励利用中心城区保留下来的老旧厂房。另外,对依法批准的小微园建设项目,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三层及以上的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

  来源:2018年2月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