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部门出台公共自行车黑名单制度

29.11.2014  12:35
  针对市民的恶意“霸车”、恶意破坏设施设备等不文明租车行为,进一步倡导市民文明租车,珍惜公共财产,近日,宁波市交通部门出台了公共自行车黑名单制度《租用公共自行车不文明行为处置办法》。根据《办法》,在未取得公共自行车使用权的情况下用锁具及其他方式强行占用车辆影响他人租借、破坏公共自行车网点设施设备和骑车带人、暴力还车等,均属恶意“霸车”行为。对于首次发现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若当事人能够及时消除不文明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予以警告和教育。没有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或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开卡人将被列入租车“黑名单”,按锁卡流程停止对其租车服务。(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