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交通运输系统上半年行政执法初有成效

02.08.2015  01:09
  1-6月,湖州市长兴交通运输系统发生交通运输行政许可450起、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1660件,处罚金额为361.25万元,许可案件、处罚案件、处罚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4.3%、29.0%、28.3%。无交通行政复议案件、交通行政错案和交通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系统依法行政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率达到100%。这半年,湖州市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作为,做好全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使执法行为在规范内运行。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具体操作中,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处罚规范》和新修订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对重大案件需向上级部门报备;在办理许可时,认真落实各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不断规范交通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和操作规程。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采用组织人员到省、市、县等上级部门进行学习以及邀请专家上课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并根据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组织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及水路运政等执法人员参加新《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考试。
  三是积极做好执法监督和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水路运政40余件执法案卷的抽查,及时发现执法案卷中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做好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运用解释、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