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九项试点启动

05.12.2014  13:18

  交通运输部周四发布,交通运输部日前决定在全国开展九项改革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实施,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试验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两至三年,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行试点。
  九项改革试点分别为: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试点、部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域港口发展一体化试点、京津冀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以及“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
  其中,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在浙江、广东进行改革探索;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力争在上海、重庆、湖北、辽宁率先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发展机制。
  此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着力在河南、福建及广西桂平,逐步建立起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而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试点,将在山东、四川、安徽,研究PPP(公私合作模式)等模式下的各种方式及做法,拟定项目合作范本,探索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及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