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三种意识” 强化“五项措施”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09.06.2015  19:35

----驻局纪检组徐志军组长到省局直属单位调研指导

 

近日,驻省安监局纪检组组长徐志军到省安科院、省宣教中心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察了省安科院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实验室及省宣教中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测平台,边听边记边了解情况,不时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讨论,边考察边询问边对实验室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品的发放管理提出要求。

在座谈会上,省安科院和省宣教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全面汇报了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徐组长充分肯定了省安科院和省宣教中心的工作。他说,两个直属单位围绕省局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定位,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安全生产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齐头并进,为全省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对两个直属单位下一步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他指出,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科研和宣教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发展意识。 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紧紧抓住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大力支持、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普遍关注的有利时机,立足浙江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积极作为,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宽发展空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改革意识。 要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特别是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系列措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把握和遵循改革发展的趋势,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改革的要求,早谋划、早准备、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 安全生产服务本身也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宣传教育都要以服务企业为本,要靠优良的服务品质赢得市场、赢得发展,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他要求,要强化“五项措施”,全面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敢于担责、责无旁贷;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要吸取系统内一些单位过去已发生案件的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二是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传导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在压力传导的链条中,班子副职和班子成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一级传一级,一直传导到每位党员干部,使主体责任落到岗、见效果。 三是要强化制度建设。 通过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筑牢制度的“笼子”。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运作公开。对于“三公经费”管理、“公款存放”、“五不直接分管”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 四是要强化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重要时点的廉政风险预防工作,要在原来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变化,结合新发展新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权力“任性”。尤其是在科创园建设过程中要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和队伍廉洁自律。 五是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要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纪严于国法,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其他各项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纪律和规矩的要求更加突出出来。

 

 

徐志军组长听取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汇报

照片 009

指导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