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党委传达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05.12.2015  00:16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学习会由交科院党委副书记马振南主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交科院党委书记胡克作指导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对报告中“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部分作了重点传达。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重点条目进行了解读,指出《条例》和《准则》是管党治党的标尺和党员的行为准则,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行为底线。
  胡克书记在学习指导时强调,全院上下要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结合院发展实际及部门职责进行研读,举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实。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内两大“法律性”文件,每一位党员同志都要逐字对照每一章、每一条,学深学精;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远离纪律“红线”,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院“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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