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无违建区” 美丽洞头焕新颜

15.03.2016  12:55

  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创建攻坚战。从2013年擂响战鼓至2015年12月底,洞头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70.33万平方米,旧厂房改造21.9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372.58万平方米,“三改”累计完成464.82万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的622.25%;全区拆除违法建筑4583处28.17万平方米,没收处罚3710处5.54万平方米,存量违建处置率达100%,拆后土地利用率达77.74%。

  这是一次影响深远的城乡环境革命。伴随着机声隆隆,数以千计的违法建筑纷纷倒地,“小岛迁、大岛建”“料场搬、新区建”“老城疏、新城建”……改出了城区“黄金地”,海岛面貌焕然一新。

  洞头以“无违建区”创建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拆出了效益,赢得了民心。

  [解读“无违建区”创建之势]

   咬定目标 一抓到底

  2014年是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提升年。省委、省政府将目标任务从拆违改造向“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推进,旨在促进拆违控违标本兼治和长效管理。

  2013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决策部署,洞头以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大力实施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行动。2014年,洞头在温州市率先提出创建“无违建区”,立足海岛实际,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岛特色的创建之路,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6个街道(乡镇)(除灵昆街道)93个村(社区)15条河道和13条道(公)路全部通过市、区人民政府“无违建”创建考核命名。同时制定并出台洞头区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处置规定等20余项政策文件。严格“四到场”制度,推行民房在建公示牌,实施建房批中批后跟踪管理,做好农民建房审批无违建承诺制。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洞头在全省首批、全市首个接受省级“无违建区”考核验收,并荣获2014年全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县称号。

  [解读“无违建区”创建之基]

   凝聚共识 集中推进

  海岛洞头,陆域面积狭小,尤其是可成片建设的平地非常缺乏,一方面不管是建成区,还是城郊村居,人口居住密度和建筑密度都非常高,公共服务配套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一些违法建筑长期挤占广大居民的公共空间,降低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品质,甚至部分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着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强烈。所以,“无违建区”创建是顺应民心之举,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

  在创建过程中,洞头全体党员干部更是率先响应带头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做出“无违建”承诺,开展自查自拆。各村居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凝聚共识,从“要我拆”变成“我要拆”,再到监督大家一起拆。

  “政府自拆,让出发展空间,取信于民。”洞头从公房破题,使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掀起了全区“无违建区”创建热潮。有村民就说:“公家房子说拆就拆,咱老百姓也不能拖后腿,自家房子被拆谁都有点不乐意,但拆违还是要支持。”  类似的心声,常有人说起。

  拆违工作相关的单位,倾力支持并提供服务,如国网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通常都会在拆违进场前安排人力做好断电准备。

  2014年9月,温州市“无违建”创建现场会在洞头召开,市委、市政府要求洞头必须率先确保创成。洞头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克难攻坚,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排查违建,消化存量违建,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

  在创建前期,每个街道(乡镇)每月还确定“违建王”,由区领导分片包干,并纳入挂钩联系重点工作,通过区领导带队现场督促指导,实行集中拆除,实现了“无违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以来,洞头区共拆除“违建王”13个。

  [解读“无违建区”创建之本]

   和谐拆违 民生为重

  “虽然房子拆了,但现在看来更方便了。”说这话的是霓屿街道石子岙村养殖户柯位兵。他所说的“房子”,是以前为存放渔具而在山坡上搭建的违法建筑。

  如今在石子岙的滩涂上,29个橙蓝两色相间的集装箱一字排开,每间面积30平方米,用作当地紫菜养殖户的“厂房”。而在2014年年初,这里是布局散乱的草棚房,不仅属于违法建筑,每年台风过后还成片倒掉,形成安全隐患。

  霓屿街道是紫菜之乡,在当地有6000多人从事紫菜养殖以及其他滩涂养殖。为了方便作业,当地原有的渔具房布局分散,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均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筑。2014年年初,经过考察后,霓屿街道堵疏结合,实行统一拆除和安置,共拆除违法紫菜棚370余间。同时划出专门地块,设计、建设用于堆放养殖工具的渔具房。

  在洞头“无违建区”创建中,民生这一指向得到牢牢树立。针对群众房前屋后违建房和生活生产工具房的实际,除了实行人性化拆违外,还从渔业生产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违建问题形成两种具有特色的处理办法。

  一种方法是,通过划出专门地块,实行街道(乡镇)统一设计建设、财政资金补助,建成渔具房供养殖户使用,渔民只要支付很低的费用就可租用。

  另一种方法是,利用集装箱结构牢、性能佳、可移动、可回收的特点用作渔具房。目前全区共投入资金1750万元,建成渔具房安置点27个,集装箱渔具房227个。

  针对大门花岗岩加工点违建涉及群众就业面扩大问题,洞头双管齐下。一方面全面核实违法建筑底数,及时拆除16家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环境卫生的花岗岩加工点;另一方面,结合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专门划出200亩用地用于启动花岗岩产业集聚区建设。

  “无违建区”创建,除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外,还促使了一批民生项目的提速增效。蓝港花苑保障房工程二期、霓屿布袋岙保障房二期工程和新城一期保障房工程,均获得快速推进;岭背、上新、城中社区等6个片区完成旧住宅区改造和示范样板小区打造。

  据了解,洞头东屏街道的大瞿村地处洞头离岛,由于房屋建设成本高,岛上住房偏小且陈旧,多违法搭建,老百姓迁建意愿强烈。洞头区委、区政府因势利导,于2012年启动蓝港花苑项目建设,出台成本置换等优惠政策吸引岛民搬迁,为发展离岛旅游腾出发展空间。

  [解读“无违建区”创建之效]

   综合整治 助力建设

  “我们不是一拆了事,拆是为了更好地用。”大门镇相关负责人在拆违时说道。

  大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已经拆违的地方,建成了公园和绿化带,村里环境也同时得到整治。

  在创建中,洞头始终坚持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为统领,以美丽乡村和美丽海岛水乡建设为抓手,将拆违和项目建设有机结合,强化拆后土地利用,做到即拆即清,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就像元觉街道颜老伯说的一样,“现在不仅环境好了,停车场有了,连我们老年人喜欢的门球场也有了。”

  五岛公路、环岛公路、通景公路以及沿河区域,是“无违建”创建的重点区域。

  洞头通过以点带线,拆除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和美丽海岛水乡建设,实施通景沿线村庄连片整治。共投入1250万元对沿线6个村实施整治提升,成功打造连港蓝色海岸风情线;每个街道配套建设1~2个拆改结合整治提升项目,补助经费在50万~200万元左右,将拆后土地优先用于园林绿化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拆后土地的利用改造;启动全长16公里的“无违建精品线路”创建,线路涵盖无违建小区、河道、公路、工业区、村居和景区。

  在创建过程中,洞头始终坚持把拆后利用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优化美化人居环境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群众对周边环境的满意度。

  目前,累计投入拆改资金1930万元,建成康乐园休闲公园、岙底公园、顶寮停车场、赴学路停车场等拆改项目25个,新增绿化15.36万平方米、停车泊位665个,实现土地利用价值再提升。

  对环岛公路5条河道实行拆违连片整治,成功打造南塘湾亲水景观带。

  同时,对尚未安排改造项目的拆后土地,做好临时绿化、硬化,加快洁化、美化,争取把空置地变成“亮点”。

  一个个新增的停车泊位和绿化美化点、休闲广场和小区道路,已成为海岛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