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养老院的房间没去住,该被扣款吗?

07.04.2016  20:20


  日前,东阳消费者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由于父母亲年龄比较大了,自己无法抽身服侍,王先生就准备把父母亲送到附近的一个养老院。当时与院方约定:父母亲同住一个房间,按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预付2000元。由于出现了某种原因,王先生的父母亲并没有正式入住该院。过了六天,王先生就去该院办理退款手续。院方扣了王先生500元,退回了1500元。王先生当时就与院长进行了交涉,院长以养老院的规定为由,拒退这500元。无奈之下,王先生就向8890平台投诉,认为这是霸王条款,院方不应扣除500元,要求退回。

  接到投诉后,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工作人员马上到该养老院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养老院的墙头有相关不退费的规定。院方解释说,自从王先生预订了房间后,他们就着手准备把这间房预留出来,这期间有其他人想来住,院方都回绝了,这样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王先生承担。这就好比开了房不去住,酒店也不会退回房费一样。如果每个消费者都这样任性的话,养老院根本无法经营下去。

  消保工作人员说:“这是一起合同违约纠纷,涉及双方违约责任承担的问题。院方不退费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太合理,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王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定了房间从来没有入住过,与 院方的规定也有出入。”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院方当即决定听取消保工作人员的意见,扣除六天的费用180元后,将其余款项退还给王先生。

  消保工作人员给广大消费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事前应做到“货比三家”,做到前期调查与摸底,选择声誉好的养老机构;二是事中应当与院方签订一份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三、事后要向王先生学习,对霸王条款说“”,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消保工作人员也建议院方,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内部规定;要把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公示在显目处,便于消费者了解情况;努力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用优质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