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82万元买了辆二手保时捷 发现车子曾发生过重大事故

20.01.2016  12:23

买家认为二手车商虚构事实索赔246万元

花了82万元买了辆二手保时捷,二手车公司拍胸脯保证车子肯定没问题。买家刚付了钱,才发现车子曾出过重大交通事故。买家一怒之下,将售二手车公司及原车主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嘉兴南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几个月前,嘉兴的小董在二手车网站上看中一辆二手保时捷,卖家是个二手车商——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小董特地赶到杭州来看实车,并确认了车辆的基本情况及购车流程。小董说:“当时公司的工作人员曾跟我说,他们在收此车时曾查过记录,肯定没有问题。

在去年10月4日,小董就转了5000元定金给二手车商。在去年10月22日这天,小董又转了22万元定金后,二手车商的工作人员和原车主阿国一起把车从杭州开到嘉兴,并到嘉兴车管所办了过户,小董又付了59.5万元尾款。

刚刚拿到车,小董就直接去买车险,结果,保险公司一查,说这辆车曾在去年4月4日发生过重大事故,全车有149个零件被更换或维修,光修车费用就花了40多万元。小董一听蒙了,赶紧联系二手车商要求退车。

二手车商表示,这车是阿国的,跟他们没关系,没法退,“你联系阿国。

小董认为,二手车商作为车辆经营者说车子完全没问题,虚构事实。于是,小董把二手车商及原车主阿国,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买车的全款82万元。此外,根据《消法》中“假一赔三”的规定,应该赔偿车款的3倍也就是246万元。

昨天上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董的代理律师认为,买车全过程都是与二手车商联系的,直到车辆过户的那天才第一次见到原车主阿国。决定买车也是因为二手车商作为车辆经营者说车子完全没问题,所以,二手车商作为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

这家旧机动车经纪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不是涉案车辆交易当事人,是原车主阿国直接出售给买方,他们双方是直接交易,公司只是帮助发布了信息,但这个信息在车辆交易市场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也没有收佣金,网上发布信息符合二手车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此外,车辆交易的钱当天全部交给了阿国,公司分文没有留。

阿国的代理律师认为,阿国是去年5月30日在山东买了这辆车,这个历史交易关系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是明确记载的,买家也是明知的。而车子是在去年4月出的事故,这事发生在阿国上一任车主占有期间,对这个情况阿国也不知情。而且阿国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卖车时也去4S店拉了资料,没有显示该问题。

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钱子俊 通讯员 南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