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开具离婚证明保护当事人隐私

17.06.2016  19:07

  日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虹桥法庭判决一起离婚纠纷后,女方考虑到判决书涉及孩子患唐氏综合症等情况,担心以后办理再婚手续、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等日常事务要用离婚判决书时涉及孩子隐私。法官根据生效判决为其开具了离婚证明书。一纸证明隐去离婚案件背后的林林总总,让它单纯成为婚姻状况的证明。

    “判决书上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将一览无余地暴露出来,给当事人带来尴尬和不便。”乐清法院院长林向光说,有时原告为达到离婚目的,在起诉状中大肆罗列对方种种不是,甚至将道听途说、单方臆想的情况都写进起诉状。法庭经审理,虽能分清是非,在判决书中不认可原告诉状的事实,但通常都会将原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写进判决书。如有些当事人有吸毒等恶习,也不希望以后证明其婚姻状况时,别人看他的判决书后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为此,乐清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发放离婚证明书。主要以当事人申请为主,但法院也会视判决书内容涉个人隐私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出具。同时,该院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函告其离婚证明书的法律效力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等同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方便往后当事人拿离婚证明书顺利办理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须担心隐私外泄。

    考虑到A4纸张不方便保存,乐清法院将尝试离婚证明书封塑小册化,方便当事人保管和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