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的四个主要特点

09.12.2014  00:38

  农民专业合社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的重要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规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着积极作用。截止2014年底,已办理注册登记的乐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56家,占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2%。近年来,乐清市出台18项农业扶持政策,覆盖了农业“两区”建设,粮食生产,种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农机组织化服务,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培训,政策性农保以及农信融资担保,资金补助等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农村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积极性。通过分析,呈现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乐清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加迅速,特别是从2008年开始,每年都以超过100户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增速为161户,2009年度最多登记数量达到197户,是2008年以前全部合作社数量的1.5倍。

  二是企业规模大。 乐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达175156万元,占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的13%,户均资金达139.5万,社员入社人数在10户以上合作社数量达13%。近年出现的合作社间的联合经营,成立联合社,规模经营效应更加明显。可以反映出,乐清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总体上达到一定规模,有利于规模作业,发挥规模经营的效应。如,乐清市友鑫果蔬专业合作社社员入社经营的土地和承包的土地规模达1500多亩,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

  三是示范引领强。 乐清市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特色精品农业,有力推动了农业综合实力提升。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7个、主导产业示范区2个、特色农(渔)业精品园8个,有效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如该市的北塘村是远近闻名的“草莓村”和生态村、温州新农村建设星级村,积极探索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村民致富之路,该村成立的水果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草莓种植,面积最多时达到700多亩,在上海、宁波等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亩产值达2万元左右。目前,乐清市首次获得信用等级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1家,发挥的示范作用更加明显。

  四联合社成为新的合作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近年来农村合作经济的新形式,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探索了同类合作社之间的同业联合和不同行业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跨行业合作,既有生产领域的合作社与服务领域的合作社的联合,也有服务领域的合作社与加工领域的合作社的联合。乐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7家,占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总数的16%,作为法人投资入社的合作社达63户。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不但推动了农业产业集群和“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发展,提高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使合作社和广大入社社员从联合经营中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