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公安率先改革受案立案制度

22.10.2016  02:36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吴勇) 10月20日,乐清市南岳镇、淡溪镇等公安派出所新成立的案管中心受立案窗口首日开放,这意味着公安“两级案管中心”已覆盖乐清全市,乐清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受立案制度改革。

  受立案是执法的第一道程序。而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等问题,是近年来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是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之一。2015年7月,公安部在浙江先行试点,乐清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2015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案管中心受立案大厅和乐成等5家派出所案管中心受立案窗口建立,标志着“两级案管中心”模式在乐清初步确立,从改善接处警警务、完善受案登记、改进受立案监督、改进未结案件管理等方面,深化推进受立案改革。

  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公安民警队伍有哪些改变?当地百姓有什么感受?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统一归口“派单

  报案不再无门

  当百姓跑去报案求助时,却被以“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拒绝,这不免令人沮丧。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少,也是老百姓意见最大的地方。但警方也有难处:现行的立侦结合体制,决定了受理的案件由相关警种分头办理、自行管理,也因缺乏及时到位的监管,容易导致受立案时底数不明、标准不一,成为一笔“糊涂账”。

  前不久,乐清市民巨女士走进乐清市公安局案管中心受立案大厅。此前,她在核对台账时发现,有人来医保报销的医院发票信息不正确,可能存在骗取医保金的问题。然而,像很多普通百姓一样,巨女士并不清楚此类线索该向谁报案,该如何报案,够不够得上立案标准。

  受理民警在专门的接待室耐心地听她陈述、做好笔录,在初步确定案件性质后,通过受立案管理系统录入相关情况,将案件“派单”给了乐成派出所办理。

  乐成派出所案管中心受案室接到指派后,立即启动受案程序和调查程序。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远在北京的案件嫌疑人高某接受调查。通过几天调查,高某诈骗事实清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收到处罚结果的反馈短信后,巨女士还接到了受立案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回访。她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就破案了”。

  “以往,经济类犯罪归经侦部门受理、审核,交通事故类犯罪归交通部门受理、审核,民警接受报案前要先甄别是否有管辖权,而百姓对去哪里报案并不清楚。”乐清市公安局政委周辉说,“现在,只需到案管中心就可以完成报案。

  此次改革变“多头管理”为“统一归口”,为原先报案无门的群众“兜底”的是乐清市公安局法制预审大队。这个以前不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部门,从幕后走到前台,面对面接受群众报案、询问。

  据法制预审大队夏法礼介绍,改革前,法制部门只是进行事后监督,而易出现问题的受案立案和案件查证两个环节,却不在法制部门的监督范围内,尤其是出现案件定性和管辖权争议时,法制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很有限。改革后,法制部门的职权范围向前延伸,对于存在案件管辖和定性争议的,案件管理中心进行指定管辖,有效解决了以往单位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

   案情及时反馈

  不用担心“石沉大海

  以往,即便是立了案,百姓也有担心,由于缺乏透明的信息渠道,报案人常常无从知晓办案进展,生怕“石沉大海”。

  现在,报案的群众不仅会及时收到反馈短信,告知案件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受理情况、案件进展、破案结果等不涉密信息,而且在受立案大厅、派出所接警大厅都添置了自助报警、查询终端机,群众可以凭身份证号或者报案时留的手机号码,查询案件详细情况。

  “以前想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都要跑到派出所找办案民警,有时遇到民警外出,只能白跑一趟。有了这个平台后,老百姓掌握案情更方便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赵某说。

  市民即时可查案件办理进程,不仅尊重群众的知情权,而且是对民警规范执法的监督和促进。“公安机关只有敢于公开、真公开,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周辉说。

   办案全程留痕

  问责倒逼规范执法

  案情公开化依托于受立案全程留痕,倒逼的是公安民警规范执法。

  作为法制预审大队一名普通民警,盛光勇现在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录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对全局案件从执法源头的警情处理、受案立案到强制措施期限、办案期限等重点环节流程进行网上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立即通知整改并形成工作日志,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今年5月,乐清市民陈先生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3200元,向某派出所报案时,值班民警却以“信用卡诈骗应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为由拒绝受案,受害人报案被拒后来到受立案中心,受立案中心发现派出所对此案存有一定的推脱行为,立即指定派出所受案并开展初查。

  经调查,该案系受害人在网上登录“钓鱼”网站后泄漏个人信用卡信息,导致账号密码被窃后遭盗刷,属于普通电信诈骗。派出所予以立案调查,受立案中心同时启动追责程序,对该所民警及当班领导按照规定记分处罚。

  “针对法制部门指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倒查和整改,还对执法过错责任人进行追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倒逼民警自觉规范执法。”乐成派出所所长姚勇说。

  截至目前,乐清市公安局已对5个办案单位和12名办案民警进行责任追究,而当地百姓对受立案的满意度上升至96%,投诉下降近四成,且无一例属公安责任。

  周辉告诉记者,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冤假错案看,往往问题就出在证据还原的事实无法证明被告有犯罪行为,根源是侦查的源头出现了偏差。改革后通过受立案管理系统以及受立案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可实时动态监督一线执法办案全过程,从而在制度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全国律协副会长章靖忠评价,这项改革直击受立案随意带来的积弊,达到规范执法、群众满意的效果,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