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我省入汛,全省开启“防汛时间”!

16.04.2018  14:43

我省入汛,全省开启“防汛时间”!

4月15日是我省的“防汛防台日”。从今天开始,我省各级防汛部门、重要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都将进入“防汛时间”。

这意味着,从4月15日-10月15日期间,以上单位、部门都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

4月13日,省防指常务副指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林云赴省防指办专门听取汛期值班等有关准备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各级防汛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压实汛期值班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省防指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落实值班工作责任。防汛值班承担着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传递等职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防汛基础工作,也是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值班工作的重要性,选派责任心强、熟悉防汛水利业务的同志承担汛期值班工作,各级防指办和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及时传递。

二要做好信息收集与报送。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以及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等各类信息,按规定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预警。遇重大险情、灾情和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上级防指。

三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防汛值班记录既是值班人员履职的痕迹记录,也是展示防指办业务水平的重要窗口。各市县防指值班人员要将掌握的动态情况和处理的各项事务逐一填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栏目中,每项记录都应包括时间、人员、内容及处理方式与结果等,务必做到全面、准确、细致。

四要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值班制度和职责认真履职,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各级防指要不定期对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落实值班责任。对违反值班纪律、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和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汛情信息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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