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进口直通”模式显成效 获企业点赞

17.03.2016  14:01

  中新浙江网3月17日电(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李晓斌 王莹)3月16日,浙江省义乌市一进出口有限公司从菲律宾国进口的一批重53550千克,货值1499.4美元的椰子壳由宁波北仑港港区入境。企业通过“进口直通”模式在货物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义乌检验检疫局报检,货物信息通过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信息系统传递给口岸检验检机构。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该批货物实施快速放行后,企业顺利地将货物运到义乌。

  “以往我们从宁波口岸入境货物,需要向宁波口岸和义乌局分别申报,这样不仅耗时耗力还增加了成本。”该公司报检员小蒋开心地告诉记者,进口直通后,货物可以直接运到义乌进行检验检疫,口岸放行最多仅需半天,每批进口货物平均可缩短物流时间2天以上,起码能节省三百多元的成本。

  检验检疫“进口直通”,是指对符合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选择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流向信息,对货物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措施后予以放行,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后续检验检疫和监管。2015年11月10日起,根据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宁波检验检疫局与浙江检验检疫局间实施浙甬进口直通试点,实现浙甬两地间“通报、通检、通放”的“进口直通”一体化模式。这一模式由以往的口岸、内地二次报检转为一次报检,节省了货物口岸报检、报关、滞港时间,极大降低了通关成本。

  据悉,“进口直通”试点实施的四个月来,义乌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直通”货物41批次,产品涉及葡萄酒、葵花籽油、矿泉水、巧克力、啤酒等。期间,该局多措并举,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一是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研究与学习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和业务流程,收集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制定应对方案;二是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短信平台等形式,迅速将“进口直通”模式的操作及要求告知企业,及时与企业沟通联系,提供政策咨询,同时完善后续检验监管工作,确保更多企业享受“进口直通”的成果;三是主动与宁波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试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进口直通”货物快速通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