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13.12.2017  16:47

  近日,义乌市上溪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因私自设置门槛,仅将4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村民中的一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双推”对象,违反了发展党员有关规定程序,被上溪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溪镇还进一步对发展党员进行了补充规定。

  今年7月以来,义乌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农村“小微权力”进一步规范运行。针对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探索农村“小微权力”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杜绝村干部权力私化;针对农村腐败问题零容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末梢延伸,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走进上溪镇纪委书记葛晓惠的办公室,办公桌上一张“彩图”十分显眼。“这是我们编制的镇廉政防控地图。”葛晓惠告诉记者,为清理当前各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镇纪委对76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摸,梳理3年来各村纪检信访情况和村党员干部违法情况,每个村的情况都一目了然。

  义乌梳理出农村党员发展、村干部民间借贷、农村批基建房、农村发展党员、村级财务管理、旧村改造政策落实等若干农村权力容易“任性”及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章立制,从源头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切实规范“小微权力”。纪委则通过督查、巡察等方式监督工作的推进。

  针对批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稠江街道会同市国土局将特困户宅基地审批和旧村改造审批等两方面的工作流程进行完善并作出制度规定,对村一级在受理、组织开会研究、公示等环节均给予具体的时间限制。“以往,有的住房特困户向村里交了建房申请,村干部就会有意无意拖上一拖,短则数月,长的甚至一年多,硬生生地把建房指标给拖没了,让群众心寒。新规从根源上杜绝了这种情况的发生。”稠江街道纪工委书记蒋格平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义乌14个乡镇街道已出台规范村干部权力使用的相关规定21个,问责村干部97人,有效净化各村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