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发布《刑事检察白皮书》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15.10.2015  16:17

  中新浙江网10月14日电(记者 奚金燕 通讯员 张代磊)近日一早,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民警老金一阵风似的“闯”进了义乌市检察院公诉局,还没进门就已经开始嚷道:“现在局里很多民警都在讨论你们的那个白皮书,都夸奖说写得好,所以今天我来想和你们探讨一下,‘取取经’。”

  其实,老金口中的“白皮书”指的就是义乌市检察院前不久刚刚发布的两份《刑事检察白皮书》,分别是毒品犯罪案件专辑和经济类犯罪案件专辑。“现在民警们都在学习这个,以规范办案,我是一名老警察也不能落后啊,所以就登门求教了。”老金笑着说。

  原来,义乌市检察院在长期办案中发现,针对办案中侦查机关取证粗糙、言词证据不详实等办案问题,检察机关一般以通报性材料或检察建议的形式提醒侦查机关注意。由于体裁内容形式等比较常态化,很难引起侦查机关足够关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不佳。

  今年以来,该院在通报性材料和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对年度典型类案中反映出的突出性执法司法问题,以专题调研和类案分析的形式,通过相关案例的批量引入,详细分析、列举该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和相关部门在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办案提供“标尺”。

  今年7月,义乌市检察院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审查起诉活动要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展开,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在此背景下,该院针对侦查机关在毒品犯罪问题中存在的取证粗疏、不注重客观性证据及言词证据不详实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送了首份《刑事检察白皮书》(毒品犯罪专辑),促进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确保司法办案质量,将传统以“点”为主的侦查监督方式发展为“点面结合”方式,完善监督体系。

  8月份,该院又推出经济类犯罪案件专辑,以经济类犯罪为分析对象,针对侦查机关存在“取证不到位、讯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以详细梳理,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在监督中倒逼侦查机关规范取证,同时使侦查机关掌握判决证明标准和证据裁判规则,增强查证犯罪合力。

  据了解,该白皮书发布后,因分析精确、案例丰富、问题性强、实践指导意义大而得到公安机关的广泛好评。随后,义乌市检察院对该白皮书进行了“大升级”,综合内容、形式、题材,尤其是被建议方的接受程度等各种因素考虑,该院决定将各种对外社会治理层面发送的文书以及对内规范性质的工作通报全部纳入《刑事检察白皮书》,并将针对不同情形、不同对象形成诸如“侦查篇”、“金融篇”、“治理篇”、“队伍建设篇”等系列。“侦查篇”由公诉、侦监部门负责;“治理篇”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队伍建设篇”由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案件质量篇”则由案管部门负责。据悉,10月份,该院还将针对不同领域向部分主管部门发送三份《刑事检察白皮书》。

  “下一步,我院将用好、用活《刑事检察白皮书》,一方面继续将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层面漏洞和犯罪趋势动态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实现常态化,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义乌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