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全国首个地方性国际货代规范新修订后即将实施

16.01.2015  14:05


  记者1月15日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全国首个地方性国际货代规范—义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规范》日前已完成修订并经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今年5月6日起开始实施。

  义乌作为浙江省主要内陆港和全国最大的零担货运配载物流枢纽,是浙江省政府确定的三个“大通关”试点城市之一。全市拥有国内物流经营单位共有1084家,各类国际货运代理、外贸代理1000多家,拥有道路货运车辆3万多辆,异地集装箱运输卡车备案5170辆;公路货运直达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320个城市,年货物出运量900多万吨;开通铁路行包专列6趟,全国20多个铁路大站在义乌设有中转托运站;航空货邮量稳步增长,驻义乌经营的航空货代有150多家。

  2012年8月,全国首个地方性国际货代规范——义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规范》由义乌市现代物流研究所、义乌市国际货代物流协会、义乌市金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起草并通过审定。此项规范的编制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义乌国际货代物流行业的发展,提高了义乌小商品出口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2014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在义乌落地实施。与传统小商品出口相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具有单向性、普遍性、特定性等三种特点,市场采购出口具有以内贸方式开展外贸业务、个体经营户开展公司化业务、组柜出口代替整柜出口以及代理出口代替自主出口等特点。而原先制定的规范已经难以完全适应义乌货代行业在改革中发展的需要。

  2014年5月开始,义乌市金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义乌市国际货代物流协会、义乌市米娜进出口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和单位人员组成的编写修订小组及主要起草人,对原《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规范》进行修订,并积极向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学院、浙江省货代协会、金华市现代物流协会等单位征求意见。在经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现 代物流协会、义乌市现代物流研究所等单位专家组评审后,对标准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对格式与内容进行多次审议逐条修订后最终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我们推动货代服务规范修订的目的,是要使小商品国际货代服务商更好地为义乌经济和市场繁荣发展服务,提高小商品国际货代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义乌小商品市场整个国际货代产业的健康发展。”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对2012年地方标准规范进行修订,以便适应新的贸易方式下的物流需求,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术语和定义、出口模式、基本要求、服务环节质量要求、服务评价与考核等内容,并增加了适应小商品物流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内容,包括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购地海关、市场集聚区的术语和定义,市场采购出口特点,市场采购出口的报关、报检要求等多个方面。

  这位负责人表示,规范的修订,梳理了各环节的服务流程,规范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要求,可以有效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素质,推动义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规范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