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依法发放首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29.12.2015  12:14

  当日,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中用农村宅基地住房办理抵押登记,从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拿到30万元经营流动资金贷款。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授权在义乌等59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后,义乌金融机构依法发放的首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标志着义乌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目前,义乌已有200多个农村进行了旧村改造,共拆除旧房5.1万户,新建房4.1万户,全市已为农民住房颁发不动产权证700余本,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华社发(龚献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