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举措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

23.08.2018  14:21

  莲都区林业局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全面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制度,保证公益林补偿资金及时规范发放。

  一是资金收支“专款专户”。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都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是资金划拨“封闭运行”。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补助对象的,由财政部门按林业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规定,2018年补偿金发放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集体资金,由林业部门造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发放到村集体账户。

  三是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各乡镇街道申报,林业局核实,网上公示,财政局审核,银行发放的程序。即以乡镇街道申报的数据为依据,经林业局核实后将公益林发放对象和发放数量在区政务网、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财政、林业联合发文,由指定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户银行卡。同时,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莲都区林业局 )

诸暨:严格执法为生态公益林保驾护航
  近年来,诸暨市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发展,不断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全市生态公益林蓄积量大幅增加,水土保持效果明显,水源涵养能力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共有63.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