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举措抓实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

25.05.2016  16:48

  莲都区林业局全面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制度,保证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到实处;规范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资金规范使用,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做到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一是资金收支“专款专户”。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都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区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是资金划拨“封闭运行”。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生态公益林补尝金补助对象的,由财政部门按林业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集体资金,由林业部门造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街道,然后由乡镇街道发放到村集体账户。

  三是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以各乡镇街道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区政务网、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同时,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莲都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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