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回应京东实名举报 电商平台企业不得限制经营者公平竞争

07.11.2015  07:01

    随着“双11”临近,京东和天猫这对老冤家再度交锋,一时间硝烟四起。首先是京东实名举报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对此,天猫回应称,“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随后,京东公布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的证据,并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受理其举报。

    1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一行在浙江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期间到访阿里巴巴。同时,张茅对京东举报一事作出表态。

    张茅强调,“双11”临近,电商平台企业应该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公平、有序竞争,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自觉树立起电商平台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其次,应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强化主体责任,把好主体准入关,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检查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借助大数据平台,使恶意商铺、失信者和侵权者得到应有的惩戒。

    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成立网络经营者自律组织,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他指出,电商平台企业也要加强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制定和完善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配合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广泛开辟网络消费维权渠道;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电商平台企业还应主动参与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网络经营者、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庄郑悦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