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举办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宪法日宣传活动

09.12.2016  20:37

  近日,由省文化厅、杭州市文广新局、杭州市西湖区政府主办,西湖区文广新局 、西湖区法治办、西湖区司法局、西湖区古荡街道办事处承办,西湖区文化馆协办的浙江省文化(文物)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会场在西湖区古荡街道莲花广场举行。省文化厅厅长金兴盛出席活动并致辞。

  金兴盛表示,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我们更应该按照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一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普法宣传纳入文艺创作、纳入送文化下乡、纳入群众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老百姓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二要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文化(文物)系统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持续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文化力量。三要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着力壮大普法力量,发动全省业余文艺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发挥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全体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在场的每一位都是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文化建设的一员。四要注重依法治文。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文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版展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并向市民提供文化文物、文化审批、文化执法、法律援助等现场咨询。活动中,省文化厅、杭州市文广新局以及西湖区领导还向文化志愿者赠送了法治书籍,并观看了法治宣传节目展演。一场由歌伴舞《清风赞》、配乐诗朗诵《法制中国》、少儿舞蹈《迷彩英雄》等7个法治宣传节目组成的文艺演出,给现场观众带去了审美愉悦。

  据了解,近年来,省文化厅充分发挥文化工作“以文化人”的特殊作用,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和文化人才优势,借助文艺院团和文化场馆,寓法于艺、寓教于乐,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金华浙江婺剧团专门创作了《独家采访》《为了明天》《火警119》等三个法治宣传小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衢州市西安高腔传习所结合“流动加油站”、文化大篷车活动,以“弘扬最美、法制衢州”为主题送演“六五”普法宣传演出130余场次。

  省文化厅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省级文化系统普法讲座,定期邀请厅法律顾问举办了《著作权法实务》《合同法实务》等普法讲座,一些省级文化单位也邀请单位法律顾问给干部职工上普法教育课。同时,加强对全省1000余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法治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将专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将定期培训与临时培训相结合、将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通过组织举办专业法规培训班、执法评析会、案卷评查、文化市场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培训实效,学习专业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在2013年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2015年厅长金兴盛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省文物监察总队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据悉,当日,全省各地充分利用文化阵地优势,积极发挥文艺院团和文化场馆作用,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设立展板、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