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举办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

28.11.2017  20:08

11月20日至23日,丽水市民宗局举办了2017年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来自全市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宗教界代表共5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市民宗局局长雷金松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中国化方向。做到“政治认同,社会适应,文化融合”。坚持融入社会、融入时代,坚持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与国家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与时代共频振,宗教才能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越走越宽。二是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新修订《条例》进一步落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但是,宗教信仰自由是有边界、有约束、有前提的,它不可能是绝对的自由。这些前提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为了促进和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团结合作。要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要做爱国爱教、遵国法、守教规的好公民好信徒。三是发挥宗教正能量。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宗教进行正面引导,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就是要使宗教通过发挥积极作用来抑制其消极影响。雷局表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我们对宗教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条例》的自觉行动充满期待。

培训为期四天,课程主要围绕十九大精神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宗教场所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反邪教工作等内容展开。学员们还参观了十九大精神学习展示馆、浙西南革命纪念馆、城市规划馆等现场教学,接受红色教育,感受城市发展,自觉增强国家发展自豪感。培训特别安排学员分成佛道伊、天基两组,分别赴龙泉、青田的宗教场所现场学习,交流宗教团体换届经验和场所规范化管理经验。

此次培训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在最后的总结会上,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意识、提高了认识、拓宽了思路,要在今后的宗教团体和场所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九大和新条例精神,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爱国爱教,引领和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为新时代的建设贡献力量。

全市民宗干部也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