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这起血案凶手被判死刑

03.03.2016  11:01

  日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舒银伟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舒银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舒银伟结识推销房产的被害人叶某某,互留了联系方式。2014年9月26日8时30分许,舒银伟以带叶某某吃野猪肉为由,将其骗至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环城北路花街路口段西侧一简易棚内。二人聊天至中午12时许,舒银伟欲强行与叶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叶某某反抗。叶某某欲报警,舒银伟遂使用随身携带的铁管击打叶某某头部,致其头部流血。然后,舒银伟在简易棚内找到尼龙绳缠在叶某某的颈部,致其死亡。

  当日下午,舒银伟买来菜刀及小铁锹,天黑后返回简易棚。当晚22时许,舒银伟将叶某某的尸体肢解并掩埋在简易棚附近,随后逃离,途中将作案工具及叶某某的随身物品分别丢弃于不同地点。

  2014年9月29日晚22时许,舒银伟被公安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叶某某生前头部曾受钝器作用受伤,不排除其生前存在机械性窒息的过程。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