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获评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19.06.2015  14:41

  近日,在省人民大会堂人大厅举办的“第三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发布会暨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论坛”上,丽水市林业局、龙泉市政府申报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荣获第三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丽水创新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其核心亮点是:在全国率先探索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通过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突破了现行林权管理制度制约林地转包、租赁不能办证的难点,解决了林地流转后农户不愿过户,政策不能过户、银行不敢贷款等问题。主要内容是:在政策机制上,将林地使用权分解为林地承包权和林地经营权,并相互独立、两权分离;在制度层面认可林地经营者合法取得的森林资产,赋予林地经营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森林资产支配权。具体做法是:双方达成林地流转协议后,可以按照县级政府出台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同向县级林业局申请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债权凭证,载明承包权利人,是林地流转关系和权益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林地流转出让方(林地承包人)继续持有《林权证》,在流转期限内不再行使经营权。

  丽水探索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改革,是丽水林权制度改革的一大创新,为全省、全国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机制提供了典型示范和制度蓝本。丽水从2013年龙泉试点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2014年9个县(市、区)出台施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规范性文件,并出台鼓励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截至2015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63本,面积8.53万亩。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业务,已发累计放流转证抵押贷款235笔11656万元,贷款余额122笔4345万元。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林地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集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加了林农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实现了“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金山”。(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