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03.02.2016  11:17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丽水市委反馈巡视意见后,该市市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并于近日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线索排查,查处缙云县政协原副主席、财政(地税)局原局长陈贵长等5起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政府投资限额以上的项目,集中到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完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限额以上项目纳入县级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项目则由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015年5月以来,查处遂昌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局长杜云峰等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案件7起,处置7人,其中县处级两人。开展公款存放管理专项检查,制定出台《丽水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公款存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
  整治基层党员干部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排查处置重点问题线索,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阳光工程”建设,出台《丽水市区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2015年5月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11起、处分290人;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机制,推广村监会主任“工分制”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制度,2015年共审计(财务清理)994个村。
  2015年5月以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75次,发现问题150起,处理1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4人。严肃查处市人民医院违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对已调查处理的市妇联违规设立“小金库”案进行“回头看”。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一把手”承诺不设“小金库”制度,将私设“小金库”问题作为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的重点。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丽水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操作细则》。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部署开展公车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巡视发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已全部归还。
  制定《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季度报告制度,量化“两个责任”考核指标,纳入市委党建报表统筹落实。责成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一案双查”要求,2015年5月以来,进行“一案双查”13件、责任追究4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
  查找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市委常委会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辖县(市、区)、8个市直部门和5个基层单位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分单位公务员选调工作的补充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清单的通知》,完善有关制度。
  2015年5月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21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件,共处分46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