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3.01.2016  12:09

  丽水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主题为“轻型知识产权支撑绿色崛起”,试点时限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
  近年来,丽水市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软实力。积极探索委托县域联合专利行政执法模式,成立了“浙江省(丽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热线。同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利用主题宣传的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宣传活动和“百名知识产权律师进千家科技创新企业”活动。截至去年10月,全市2015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610件和3710件,同比增长38.90%和21.88%。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升,丽水技术市场连续8年获全省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丽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出台。根据方案要求,丽水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支撑生态型经济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资源性创新的模式方式,较好探索知识产权激发多样性发展的路线路径。接下来,力争在三年试点期内,全面提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注册商标、省级以上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基础指标。通过实施“轻型知识产权发展推进工程”,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等六项主要任务,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深化、细化和个性化摸索新路。(综合体改处、丽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