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莲都区阿芳粥吧-准予行政许可

02.06.2015  00:35
单位名称/申请人: 丽水市莲都区阿芳粥吧 法人代表/负责人: 高仙连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1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1102201500114)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阿芳粥吧;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386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高仙连(业主); 类型:小吃店≤50平米; 备注:湿式点心;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