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林改工作会议

12.06.2018  14:00

  6月8日,丽水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林改工作会议,该市林业局副局长黄文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林业局、开发区林业分局的分管局长、林改机构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汇报了2018年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该市林业局法制处负责人对近期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29号)文件做了简要解读,对我局草拟的《丽水市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和征求意见要求做了说明。

  会议对9县(市、区)的林改特色工作作了简要点评,并对全市林改工作做了总结和部署:

  一要总结经验,充分肯定2017年林改工作成绩。2017年,该市以《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为指导,以创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主要亮点有“一二三五九”,即:创新一项机制——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制度,突破二百亿林权抵押贷款,深入推行林地三权分置,五个典型案例全国推广,连续九年保持全市公益林火灾保险全覆盖。

  二要精心谋划,纵深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一是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林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主抓强化集体林权权益保护;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森林分类管理经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这五大任务。二是准确把握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原则和方法。林业改革必须坚持“破解难题、依法依规、风险可控”这十二字要点。紧紧围绕我市林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突出制度创新,以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着力解决林地三权分置、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金融协作、森林经营管理、林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制度性的改革成果。三是下一步全市林业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平台,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重点探索。围绕推广“丽水林改样本”,着力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围绕巩固“丽水林改元素”,持续推进林业金融改革;围绕丰富“丽水林改实践”,全面推动林业综合改革。与省林业厅相关处室主动对接、争取支持,结合实际选择试点,争创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三要真抓实干,使丽水林改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一是确保完成基础目标任务。要制订一个实施方案,按照(浙政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各地要着手起草本县(市、区)的实施方案,争取在三季度完成。要完成五项工作指标。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0万亩,规模林地流转办证3万亩,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0家,新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亿元,林木综合保险80万亩。二是谋划启动一批创新课题。重点从以下五方面选择: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担保融资方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本地优势条件,抓几个自选项目,力争在这些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三是总结宣传林改典型经验。一要及时宣传林改动态。要注重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反映林改动态。二要调研一批林改事例。分管领导要带领林改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注重平时工作积累,掌握鲜活的林改事例。三要征集典型案例。要围绕“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总结本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锻炼提升总结典型的能力和水平。(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