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推行“职业健康检查日”制度

15.08.2018  19:51

            为解决职业健康检查供给能力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近日,丽水市卫计委和市安监局联合推行“职业健康检查日”制度。该制度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组织指导当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核定职业健康检查能力,提出每周、每旬或每月确定“职业健康检查日”初步计划,安监部门提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需求量,并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合理确定分配“职业健康检查日”具体时间,重点研究建立职业健康检查的供需衔接机制。同时,统筹市县资源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对各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业务指导。对县域内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不足的,或缺少检查类别和项目的,可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双下沉、两提升”等载体,与市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共同建立协作关系。

            下步,丽水市将汇总全市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日”计划,并予以公开公布,便于民众和从业人员顺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