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及时贯彻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全面小康实施意见 抓住政策新契机 瞄准目标鼓干劲

02.02.2016  12:00

          1月14日,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下发后,丽水市残联围绕新常态、新形势、新事业,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务虚会,迅速传达省政府《实施意见》,讨论交流各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及开局之年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新时期残疾人工作。

          会议传达了中国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第三十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务虚会上,全市9个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分别针对上级政策和精神要求,深刻剖析了残疾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讨“十三五”期间目标任务及工作举措,明确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市残联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点评当前工作差距,分析存在问题和根源,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和近期工作的重点任务。

          齐育华认为,此次务虚会改变了以住的汇报方式,各位残联理事长态度端正,问题剖析到位,办法务实有力,工作决心坚定,达到了统一思想、谋划思路、明确任务的目的。齐育华指出,“十三五”期间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推进丽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使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普遍达到较高水平的小康实现程度。

          齐育华强调,2016年全市残疾人要以“创新理念,加强协调,提升能力,补齐短板”为工作基调,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及时出台相关意见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政策尽快落地、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实惠;打基础、挖潜力、补短板,扎实开展康复服务,推进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扶残助残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整体与短板、增量与存量、直接与间接、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努力把丽水市的残疾人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南明山街道残联理事长,丽水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课题组成员、市残联机关、就业中心、康复中心以及莲都区残联全体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