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24.12.2016  03:05

一、整合资源,扩大影响,着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一是整合资源,强化产教融合。为统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有效实现市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2011年1月,以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组建丽水职业教育集团及云青、龙庆、遂松、丽景、缙云五大职业教育联盟,纳爱斯、奥康、艾莱依等大型企业,丽水旅游协会、丽水轴承协会、丽水IT商会等行业协会及丽水林业科学研究所、丽水农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纷纷加盟,加快推进职业学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二是扩大影响,强化富民增收。2014年,依托丽水电大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建立社区学校(院)180余所,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网络。2015年,将全市扫盲教学和社会技能培训功能整合集中,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承担起“脱盲”与“脱贫”任务,2016年全市接受扫盲教育26115人,完成全年任务132.4%,脱盲人口人均增收率达9.6%。

三是契合市场,强化职教口碑。积极抓住市场机遇,加大丽水职业教育与市场衔接和社会宣传力度,着力拓宽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全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6年保持96%以上,在丽水现有24万产业工人当中,由职业院校培养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8.46%。今年G20杭州峰会期间,丽水各职业院校共有130多名学生直接参与各项专业服务和节目演出。2016年高中段招生普职比达到1:1,其中市直、龙泉、云和、遂昌中职招生数超过普高招生数,职业教育呈现“出口畅、进口旺”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力

一是立足产业打造优势专业。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丽水“195”生态产业体系为指引,做强品牌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优势特色专业,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8个品牌专业、10个优势特色专业,对25个落后专业进行提升改造或淘汰。坚持“专业品牌化”,围绕产业构建专业,围绕职业岗位群,构建专业群,大力培育与产业发展匹配程度较高的区域性品牌专业,如:丽水职高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对接民宿产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对接机器人产业;龙泉中职校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对接青瓷、宝剑产业;缙云工艺美术学校商品油画、婚纱摄影、网店美工专业对接文化创意产业;松阳职业中专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对接生态精品农业等,基本形成“一校一品”的专业布局。

二是面向需求培养适用人才。坚持“做学结合”“理实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构建分层培养、分流培养、分段培养、分地培养等多样化培养机制和途径,全市职业教育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连续三年超85%。鼓励引导各中职学校主动对接高职院校,以学校品牌专业、优势特色专业为基础,通过“3+2”、单考单招、“五年一贯制”等方式,建立中高职紧密衔接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2016年全市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比例达31.86%。

三是围绕发展要求搭建服务平台。近3年累计组织家政服务、退伍士兵等岗位(群体)技能培训77.76万人次,累计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6.8万人。2016年成技校和社区学校培训29.1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2.15%。同时秉持“能就业”“好创业”理念,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市建成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9个,省级产学研联合体3个、省级骨干(特色)专业18个,学生创业教育基地5个、德育工作实验基地6个、新型农民素质培训基地10个,不断做强“丽水技工”品牌。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着力增强职业教育竞争力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职教发展环境。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制定实施《丽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精准破解制约丽水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要素保障等瓶颈问题。

二是全面推进改革,勇立职教发展潮头。全市19所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参加中职课改,开发选修课程587门、校本教材201门(本),建立15个专业课改基地。开展民办学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中职校现代学徒制改革,云和县以及丽水职高等6所职业院校列入现代学徒制改革省级试点,其成功经验分别在《中国教育报》《浙江教育报》头版刊登报道,青田职技校的办学经验登上央视教育频道专题栏目。建立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定期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提高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水平。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积极推行职业学校发展性评估制度,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三是破解用人瓶颈,创新职教治理机制。实行教师“编内外聘、财政定补”用人制度,允许部分紧缺专业教师“先进后考”,学校自主录用高技能人才,并按现行顶编人员经费标准的2倍予以保障。为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提升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省率先出台激励政策,允许中职学校将开展社会服务收入的85%用作教师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