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核查

03.08.2018  15:01

  8月1日,由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汪奎宏带队的核查组到丽水市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核查。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小荣参加汇报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宇清,市林业局局长廖永平、总工程师丁丽惠等陪同检查。

  核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丽水市滨江公园绿地、绿城秀丽春江花园小区绿化、纳爱斯集团厂区绿化、好溪堰河道绿化、绕城公路出入城通道绿化、白云森林公园山体林相改造和花园路、大猷街、卢镗街、东港路、大洋路等街道绿化情况,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观看了“诗画林海、生态屏障”为主题的绿化成效宣传片,听取了该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核查组充分肯定了该市的创建工作,认为丽水市领导对创模工作高度重视,规划设计科学、重点工程推动有力,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成效显著,城乡统筹推进,各项指标都达到创建标准。

  王小荣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王小荣表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丽水将继续坚定不移强化创模领导、坚定不移地提升绿化质量、坚定不移创新绿化机制,努力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国土绿化美化成效,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该市六边办、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加汇报会。

  近年来,丽水市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坚持山上造林和平地绿化并重,城乡绿化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等荣誉称号,下辖九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森林城市,实现市域全覆盖。特别是近十年来,该市牢记习总书记“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锲而不舍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城乡绿化工作得到全方位、大幅度的提升。目前,全市林地保有量2199.1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35%),森林覆盖率达81.70%,2017年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GEP达4178.73亿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45%,绿地率达38.7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52平方米,为该市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