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举行佛教教职人员颁证仪式

24.03.2016  16:16

3月21日,丽水市举行了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仪式,市民宗局局长张亮明、副局长金伟庆应邀出席了仪式,并给释大愿等128名僧人颁发了《佛教教职人员证》。各县(市、区)局长、副局长,丽水市佛教协会常务理事、获得认定备案的僧尼,共150多人参加了颁发仪式。

据统计,目前丽水市依法登记的佛教活动场所共152处,经认定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有128人。

在颁发仪式上,市民宗局副局长金伟庆宣读了颁证决定。

丽水市佛教协会会长释大愿法师发表了讲话。他说,发放统一的佛教教职人员证,对于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有效杜绝假冒僧尼,具有重要意义。

僧人代表也在会上表态发言,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一位佛弟子都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个人修养,不断充实、丰富自己。

市民宗局局长张亮明对丽水市首批获得证书的128位佛教教职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爱国爱教。在政治上,要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在宗教上,遵从佛教的经典,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二是要以戒为师。作为出家人,要让自己的心静下来,不受世俗追名逐利之风的影响,保持清醒头脑,坚持脚踏实地,切忌浮躁飘忽,防止急功近利。靠学习、修行、持戒去成就功德,靠学养、德行、人格去赢得尊重。三是要不忘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要忘记当年出家的初心和誓愿,要懂得“每日三省吾身”,时时警策,时时忏悔,时时惭愧。希望各位从领到《佛教教职人员证》这一刻起,重拾初心,精进修行,利益人天。

张亮明说,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佛教协会要以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