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查处一起重金属超标偷排案 3名涉案人员明知故犯情节严重被刑拘

14.06.2017  00:54

 

发表时间: 2017-06-13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8版

               

 

  本报记者晏利扬 通讯员杨金国

 

因排放含重金属锌废水超标180倍以上,台州启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生产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员6月7日被临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5月27日中午,浙江省台州临海市桃渚镇政府、市五水共治办和市环保局联合巡查河道时发现,一股黄黑色废水正从台州启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面墙洞流出,经围墙外水沟,排向桃渚镇洞港河。

个别企业会乘执法人员下班或放假休息的时间段偷排污水。”临海市五水共治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个别企业的这种做法,他们对督查巡逻工作时间进行了相应调整,利用节假日、周末进行错时巡查。

20分钟后,具体管辖这片区域的临海环保局东部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为不“打草惊蛇”,第一时间取得排放证据,执法人员立即对北面墙洞排放废水、墙外水沟、东北角水沟进行采样,而后进入该厂进行现场勘察。

进入车间,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抛光和表面处理车间正在生产,表面处理的两个处理槽在加热,振机正在运行,边上还堆放着清洗精、机油桶等。振机车间现场脏乱不堪,地面污水横流,墙角的洞口正在排水,经水沟自西向东流往50米以外的河道。

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对多个点位进行了采样,同时发现该公司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执法人员当即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北面墙洞排放口重金属锌浓度为369 mg/L,超标了184.5倍。北面墙外水沟、东北角水沟废水含重金属锌浓度也都超标10倍以上,达到入刑标准。”临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是明知故犯,属于情节严重。

据了解,启运机械主要从事汽车修理工具制造,2015年就因违法建设过表面处理设备被环保部门及时制止,拆除了相关生产设备。今年3月,因业务需要,在明知从事振机和表面处理工序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情况下,该公司仍私自建设表面处理设备并开工生产,且将产生的重金属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外环境。

该公司当事人马某在接受调查时表示,其知道废水有重金属污染,也含有化学原料,只是觉得量少,就像老百姓洗衣服废水一样,因此并不在意。

6月5日,临海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6月7日,3名涉案人员均被临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统计,今年以来,临海环保部门共立案122件,做出处罚决定86件,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4人,对非法排污保持着高压的打击态势。 

    临海市五水共治办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针对一些业主抱着侥幸心理,搞非法排污‘游击战’的情形,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和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涉刑案件一律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确保打赢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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